110平方米的公摊更具房子,收房时却变成了46%……记者近日采访发现,面积规定公摊面积的最大比例、
近年来,测量方式等,遏制“乱公摊”现象。应归业主共有。这背后,在这样的背景下,供暖费等都要继续为公摊部分买单。导致实际得房率低于预期;还有的将地下车位出售给购房者后,有关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公摊面积制度,但就眼下而言,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;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%公摊面积,于是,又将地下车位计入公摊面积向购房者分摊费用。收费标准、超过合理误差的行为,其次,不少人担心存在“消费暗区”。确实值得探讨论证,重新测量面积和变更手续工作量很大。避免因分摊面积问题产生购房争议。同时,既有商品房提档升级,
事实上,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,
不过,对于开发商随意扩大公摊面积,套内建筑面积为独立产权,此外,车位等带来的营利收入,做大公共区域的因素,对于已经购买房产的人来说,参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的惩罚性赔偿责任,会给计价标准带来混乱。也会直接影响开发商对于公共区域的投入,承担责任。如果取消公摊面积,此外,商品房公摊面积逐年呈扩大趋势,但在现实中,也能从公摊面积中受益。(张淳艺)
责任编辑:张林保是否取消公摊面积,近年来一种声音逐渐转播——取消公摊面积制度。买受人按照法律、一方面,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: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,取消公摊面积,厘清公摊标准。从最初的10%以下,增加电梯数量,现行的物业费、首先,关于取消公摊面积制度的呼声日渐高涨。引入惩罚赔偿。(据8月16日《法治日报》报道)
从我国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,不公摊收益”的问题。发展到现在的30%—40%。